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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扬超 卢扬超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并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曾成功办理了离婚、继承、房产、合同及债务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致获得当事人的好评。其擅长处理:离婚(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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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卢扬超

手机号码:13516640386

执业律所: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

媒体报道

2018年最新的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上述内容对2018年最新的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做了详细的介绍,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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