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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卢扬超 卢扬超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并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曾成功办理了离婚、继承、房产、合同及债务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致获得当事人的好评。其擅长处理:离婚(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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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卢扬超

手机号码:13516640386

执业律所: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采取措施,对现场的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制动痕迹、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迹、散落物等进行保护。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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